拒不配合检查
纠集社会人员阻碍交通
太猖狂!
你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吗?
违法抗法还聚众闹事
谁给你的胆子?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拘你没商量
年5月16日,藤县公安局快速处置一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依法刑事拘留8人。
自年4月1日开始,县政府依法组织多部门在潭东设立治污治超联合检查站,对过往货运车辆开展治理运输污染及超限超载集中整治。
5月15日晚19时许,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货车朝执勤点驶来,民警当即示意其靠边停下接受检查,然而车主吴某某极不配合执勤民警工作,态度十分蛮横。
执勤民警耐心对吴某某进行解释,劝说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配合民警执法。然而,吴某某不仅不听从民警的解释劝导,反而纠集社会人员阻碍民警执法,引来大量群众围观,致使过往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严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
在执勤民警的再三劝阻之下,吴某某、姚某某等人仍一意孤行,拒不听从劝告,继续阻断交通。
警情发生后,藤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将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的吴某某、姚某某等人强制带离现场。
目前,吴某某、姚某某等8人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作为交通参与者
我们有义务配合交警执行公务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后果很严重!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藐视国家法律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
阻碍执法人员办案
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
方
提
示
任何公民、单位和其他组织反映诉求,都应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对煽动非法聚集,扰乱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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