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检察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守护祖国美好

校园安全无小事,守护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让孩子们远离犯罪和遭受非法侵害,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与职责所在!

近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未成年人抵制不良诱惑、远离不良行为的能力,岑溪市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1

“防校园欺凌”讲座不一样的法治课

近日,岑溪市检察院检察长魏钟生带队前往岑溪市第二中学,开展以“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

课堂上,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胡文静结合办案经验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热门事例,运用专业的知识,从校园欺凌的概念、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和危害后果等为同学们一一讲解了何为校园欺凌、如何防止和远离校园欺凌,并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维权技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向校园欺凌说“不”!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争前恐后地抢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分享他们的感受,台上台下气氛热烈,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发出检察建议

全面保护校园安全

为把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做成刚性,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讲座结束后,岑溪市检察院向市教育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并举行了现场宣告送达会,教育局、共青团岑溪市委员会、妇联等部门领导到场见证。

会上,魏钟生检察长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并就贯彻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具体意见。他希望教育局与检察机关携手共建,切实加强我市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推进预防性侵害工作协同机制建设,共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筑牢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魏钟生宣读了向市教育局送达的检察建议,并向市教育局局长陈展涯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陈展涯局长表示,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加强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安全教育,加强教职员工入职审查把关,加强检校共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02

抵制不良诱惑,远离不良行为

11月1日,岑溪市检察院走进市水汶华侨中学,围绕“抵制不良诱惑,远离不良行为”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的宣讲活动。副检察长于延华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法治课。

法治课上,于延华从针对青少年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等不良行为进行讲解分析,结合刑事案例讲解不良行为是如何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并采取课堂问答的方式提高学生们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在正值青春年少时,同学们要学会运用理智,用正确的方式去为人处世,交友学习。”最后,于延华深情寄语这群可爱单纯的孩子们,希望他们无论身处何地,都要敬畏法治,自觉守法,抵制不良诱惑,拒绝不良行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为校园安全保驾护航并非一朝一夕,屡屡出现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示着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然任重道远,我们坚决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也绝不容许任何不法分子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我们愿与社会各界并肩作战,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

来源:岑溪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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