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岑溪市民政局印发
《关于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岑民发9号文件),
明确了80岁及80岁以上的老人,
按不同的年龄阶段,
可以领取相应的生活补贴,
通知全文如下↓↓↓
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凡户籍在我市范围内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均可享受由户籍所在地政府提供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年满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继续按照《岑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的通知》(岑政发[]12号)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即年满9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与其他待遇可同时享受,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发放程序和办法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管理,先申请后审批发放。根据个人申请,依据有效身份证,经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并公示,镇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发放。对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每月审核、审核制度,对继续享受的对象由村(居)委会出具健在证明等材料上报镇政府和市民政局。新增对象从批准之月起发放补贴;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人员死亡、外迁的,要与公安部门做好相关信息共享工作,镇政府和相关村(居)委会应及时报告,并从次月起停止发放。来源|综合岑溪市民政局编辑|综合编辑整理说明|信息作分享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