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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岑溪市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以及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月11日上午,岑溪市交管大队秩序中队的民警,在市区解放大道靠近南北大桥的一处路口,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不佩戴头盔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位驾驶电动车的女士,就因为没有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进行了教育。
▲现场视频1(来源:岑溪新闻网)
在当天的执法行动中,交警发现有的市民除了未佩戴头盔外,也无法出示驾驶证,以为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是电动自行车,无需驾驶证,交管大队的执法人员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现场视频2(来源:岑溪新闻网)
据了解,我们日常所使用的“电动车”分为两类,即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型摩托车,这两类车型因为其规格、最高车速、电机功率等标准不同,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轻型摩托车则属于机动车范畴,需要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上路。
▲现场视频3(来源:岑溪新闻网)连日来,岑溪市公安交管部门民警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执勤模式,以市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县道、乡道等为重点路段,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执法。同时,民警通过面对面进行宣传教育的方式,促使广大市民群众重视“一盔一带”,全力预防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伤害。据岑溪交警介绍,在6月1日以前,现阶段还是教育宣传为主,过了6月1日以后,将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元。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也是对生命负责,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开电动自行车,请记得佩戴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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