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防城港贵港3市通报一批违反中央八

梧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岑溪市软枝油茶林场职工林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林飞在担任岑溪市软枝油茶林场负责人、场长期间,该林场在年7月至年12月间违规发放住场站补助和加班补助,共计.65元。其中,林飞本人领取.31元。年7月,林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2.藤县饮食服务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张展红违规发放月饼问题。年、年中秋节期间,时任藤县饮食服务公司党支部书记的张展红,通过抵消他人租用公司场所承包管理费的方式,违规向在职、退休职工发放月饼。年7月,张展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蒙山县新圩镇党委统战部委员、副镇长李德通违规发放并领取加班费问题。年1月至5月,时任蒙山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队长的李德通违规同意发放在编干部职工加班费元,其本人违规领取加班费共计元。年5月,李德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防城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何永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年至年中秋节、春节期间,何永纯利用担任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的便利,先后8次每次1万元收受某个体老板所送礼金共计8万元。此外,何永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年8月,何永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防城港市东兴市国资公司董事长孙宏达、总经理何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4月至年5月期间,时任防城港市东兴市国资公司董事长孙宏达和时任总经理何流在未经东兴市人民政府同意、未向东兴市财政局备案中层以下员工薪酬管理的情况下,以“交通费”“车改补贴”“公车制度改革补助”的名义,向8名员工签发补助元,其中孙宏达违规领取元,何流违规领取元。年6月,孙宏达、何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贵港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贵港市港南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姚云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年至年期间,时任覃塘区环保局局长姚云在办理某公司环评手续的过程中,多次违规接受该公司股东的宴请。年7月,姚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个人应支付部分餐费款已退缴。

  2.桂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汉锦,桂平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薛培堃违规接受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年8月4日至9日,时任桂平市农业局副局长黄汉锦、时任桂平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薛培堃等人违规接受某公司董事长吴某某安排到福建省旅游,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吴某某支付。年7月,黄汉锦、薛培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所承担部分交通、食宿等费用已退缴。

编辑|严雪莹

来源|梧州、防城港、贵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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