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检微第21期岑溪市公安局昙

近日,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对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原所长曾繁日、原民警梁可、原协警李超权、梁金受贿罪一案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案在年12月22日经岑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曾繁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梁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李超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梁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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