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9月17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陈瑞文涉嫌受贿罪一案,该案由龙圩区法院院长陈少培担任审判长,龙圩区检察院检察长梁琪出庭支持公诉。
SEP.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被告人陈瑞文先后担任梧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岑溪市委常委、岑溪市副市长(挂任)、长洲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分管相关职能部门所形成的职务便利,在电教设备采购、图书采购、基建项目工程款结算、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承诺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为他人给予关照,分别收受陈某华、操某、章某、戚某、农某、陈某等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瑞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指控辩护、最后陈述等环节,案件将择日宣判。
作者:黄彬彬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新媒体团队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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