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期起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拟上调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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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张超浩通讯员汪杰军)近日,记者从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由该委员会起草的《梧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对象主要为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收费标准拟分两步进行调整,分别在年春季学期和年秋季学期各调整一次。

图片来源: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学费标准调整具体如下:拟从年春季学期起,市属普通高中学费每学期每生由现行的元调整为元,市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每学期每生由现行的元调整为元,县(市)属及以下普通高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每学期每生由现行的元至元分别调整为元、元。

拟从年秋季学期起,市属普通高中、市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县(市)属及以下普通高中、县(市)属及以下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分别调整为元、元、元、元/生/学期。

而住宿费标准方面,市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仍按此前文件规定执行。宿舍安装空调的,住宿费可在现行标准上最高加收75元/人/学期。

征求意见稿还提及,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宿舍加装空调收费除外),对休学期满复读的,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据悉,目前我市共有28所公办普通高中,其中梧州市市属普通高中9所,分别为梧州高中、梧州一中、梧州二中、梧州六中、梧州七中、梧州八中、梧州十六中、梧州十七中、梧州十八中。梧州高中、梧州一中、岑溪市岑溪中学、苍梧中学、藤县中学、蒙山县蒙山中学、岑溪市第二中学、广西藤县第一中学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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