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岑溪一诈骗团伙诈骗540余万元15

谨防诈骗!

诈骗余万元!田培杰等15人获刑

9月3日上午,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鹏(因病中止审理)、田培杰、欧阳斌、吴青锋、陈斌、王宪伟、唐梓青、卢泽华、刘伟民、张场枫、李恩、孙亿、张余、孙继、唐伟、唐超凡犯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田培杰等15名被告人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至一万元不等。

审理查明

年7月至8月间,田培杰等15名被告人与张鹏等人先后参与了一个外号叫“晨曦”(另案处理)的人所组成的电信诈骗集团,骗取他人钱财。

该诈骗集团通过组织人员实名开办成套银行卡,以便在诈骗活动中使用。在诈骗过程中,先后冒充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监狱等部门领导,以单位有工程发包建设、物资采购等为由,通过当地单位的工作人员联系被害人,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安排人员冒充“经销商”或“厂家”要求被害人支付货款或定金,欺骗被害人将钱转到指定的银行卡中实施诈骗。该诈骗集团共实施了39起诈骗犯罪,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万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田培杰、欧阳斌、吴青锋、陈斌、王宪伟、唐梓青、卢泽华、刘伟民、张场枫、李恩、孙亿、张余、孙继、唐伟、唐超凡伙同他人组成的电信诈骗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的方式,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司法机关办案中发现,一些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亟待加强。普通群众防范电信诈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警惕,不法分子的来电内容都有“剧本”,诈骗套路成熟,一环扣一环诱人“上套”,要保持警惕心,筑牢心理防线,切勿跟随不法分子的思路和“剧本”走。

二、要核实查证,对于自称是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的来电,切莫轻信,应及时致电相关单位,切实核查清楚。

三、不转账汇款,在未能核实对方的账户信息和真实目的之前,决不轻易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汇款,勿让不法分子得逞。

四、要及时报案,一旦上当受骗,一定要立即报警,提供详细情况和相关线索,以便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内容来源:岑溪法院

编辑:藤县网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enxizx.com/cxsmj/1194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