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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持续的高温天气仍然酷热难耐,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迎高温、战酷暑,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申请执行人钟某林、龙圩区某建筑材料加工场(以下简称加工场)、麦某坚与被执行人欧某某、覃某龙、曹某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方应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加工场及相关设备设施返还给钟某林、麦某坚和该建筑材料加工场。但是被执行人方没有如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清点、确认现场设备情况
签字确认交付笔录
龙圩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华汉武深入研判案情,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并考虑到该案涉案标的较大,执行过程可能涉及维稳等问题,应尽快妥善执行,于是带领执行小组来到涉案加工场,就加工场及其相关设备设施返还给申请执行人这一部分判项进行执行。
来到现场后,执行法官表明了本次执行的内容。一开始双方当事人一度情绪激动,各说各理,场面紧张,但在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之下,被执行人终于愿意配合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艳阳高照,执行干警汗流浃背、不畏酷暑闷热,组织双方当事人确认加工场现有设备设施的现状,认真清点、列明清单,并制作好交付笔录,顺利交付到申请执行人的手上。
法官指导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与此同时,执行局的其他执行干警也在奔赴执行的路上,其中梁园法官一行奔赴岑溪市,就一起交通事故的执行案件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随后又赶往新地镇申请执行人家中开展司法救助申请工作,申请执行人对于法官一行主动上门提供贴心的司法服务表示感激,对法院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也表示了赞赏。
8月4日恰逢“七夕”这一中国传统佳节,看着申请执行人的笑脸,得到群众对法院为群众办实事举措的肯定,执行干警的心里感觉“甜滋滋”。
执行工作不止今夕,更在朝夕。龙圩区法院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原标题:《执行梧小事|“执”争朝夕,“行”赢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