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哪种水涨起来最开心,
那肯定是我们的薪水啦!!!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
那就是咱们大广西要涨钱了!
近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
对广西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从年2月1日起,
梧州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
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
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及广西实际,广西将于今年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分类档次由四类减为三类,即由此前的每月元、元、元、元调整为元、元、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
调整后,梧州市本级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苍梧县、岑溪市、藤县及蒙山县为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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