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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广东电白,据当地群众介绍,当地还流传着“土葬潜规则”,偷尸者两头牟利:先把尸体偷走,到火葬场烧掉办理火化证,再将火化证卖给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属,并且包办入土下葬,价格则根据死者家庭经济情况不等,最低元。
一位茂名基层官员告诉记者,当地土葬习俗“根深蒂固”,群众对火葬抵触情绪很重,火葬任务完成压力大,一些人铤而走险,动起了买尸顶替的歪主意,一些监管负责人牟利之余还能完成火葬任务,也参与其中,久而久之形成了“地下产业链”。
这些民政殡葬监管人员为何走上了买尸顶替的犯罪道路?记者调查发现,除了部分群众对火葬抵触情绪大等原因外,一些地方简单粗暴的殡葬改革推广方式难辞其咎。
在广东,因为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紧缺,殡葬改革极为迫切,该省绝大多数区域已划为火葬区。《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在火葬区,实现应火化的遗体%火化。近年来,广东建立起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的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际火化率多年保持在90%以上。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监管体系到了一些地方基层就“变形走样”,考核殡葬改革工作简单成了“唯火化率至上”“一刀切”。
在北流偷尸案中,买尸官员向警方供述,他们的行为已向领导汇报,“领导表示同意”。而在记者采访中,化州市那务镇分管殡葬工作的镇干部、化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股负责人等多位当地官员,均以“买尸是个人行为”“不清楚情况”等理由推托采访。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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