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决定:岑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年8月24日至27日在城区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羽国强,副主任胡六才、唐永清、谢梅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李励兴、党组成员黄展平,副市长覃晋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召开岑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年8月16日岑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岑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定:岑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年8月24日至27日在城区召开。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吴伟华作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羽国强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谭巧华作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钟生作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五、选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六、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表决通过岑溪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八、选举出席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其他。
岑溪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岑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年8月16日岑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不是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岑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市人民武装部部长;
2.市人大常委会处级干部;
3.市政协副主席、处级干部;
4.市公安局政委;
5.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6.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部分中直、区直驻岑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
7.出席政协岑溪市委员会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委员;
8.在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岗位上离、退休的老干部;
9.部分离、退休干部代表;
1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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