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生阳光普照八桂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十

自治区司法厅指挥中心开展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研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开展岗位练兵争当能手活动。百色市右江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选派警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来宾市社区矫正教育中心进行训练。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中心联合法检公等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靖西市司法局挂职警察给社区矫正对象佩戴电子腕带。来宾市兴宾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手续。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开展远程视频督查工作。年4月2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并由北海市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减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经法院裁定减去8个月24天刑期。59天前,王某发现重大案件嫌疑人李某某,立即电话报告石康司法所所长周桂松。同时,王某一直跟踪并监视李某某的行踪,并配合公安机关成功将李某某抓获。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协助公安机关抓捕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效果的一个缩影。年,我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十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严守安全稳定工作主线,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发展,让新生之路阳光普照,让矫正之途步履铿锵——十年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为0.1%,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无重大刑事、恶性案件发生。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阳光之路。十年里,从“管得住”迈向“管得好”,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已成功让8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奏响了一曲曲“浪子回头”的和谐乐章,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年间,我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打造了5个全国“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被列为全国“智慧矫正”建设试点省(区)。“南宁经验”“来宾样本”“钦州模式”,从八桂走向全国,多次在全国作典型发言。十年风雨征程,十年累累硕果。一组组数据记录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稳健奋进的历程;一个个镜头彰显着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试点从无到有全面铺开

年10月,作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区、市)之一,我区在钦州市率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三年来,钦州市坚持以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创新推行“六个一”工作法、建立“四个机制”等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创造了社区矫正工作“钦州模式”,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人员。年5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起步晚,任务重,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稳步前行。十年来,我区普遍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强大的社区矫正工作合力。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推进全年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各级普遍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增强全区社区矫正组织推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自治区司法厅先后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体系,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各地依法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衔接,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规范开展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工作,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管理,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确保社区矫正依法规范实施。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再到深入推进,十年间,我区不断创新理念,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来宾市社区矫正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扎实推进,大胆创新,探索出了“”工作法,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多、流动性大、跟踪管理难、人手少等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防止了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促进了地方平安建设,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区树起了“来宾样本”的标杆。首府南宁构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矫正现代监管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和落实矫正监督管理,及时消除社区矫正安全漏洞和管理风险。同时,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平台建设,确保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有效,形成了“南宁经验”。截至年5月,全区累计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人次,累计撤销缓刑人,累计撤销假释62人,累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人次,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

专业化+社会化齐头并进

年3月,细心的人们发现,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多加了一块“社区矫正工作处”的牌子。健全的机构和队伍,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和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强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年10月,自治区司法厅单独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处,年9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从处室变为管理局,有效提升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能力。与此同时,各地相应成立机构。全区14个市司法局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科,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股,建立了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体系,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我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保障。年11月,钦州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并在各县(市、区)成立社区矫正警察大队和基层司法所成立社区矫正警察中队。这是我区试点推行社区矫正“队建制”第一站。“队建制”强化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柳州、钦州、玉林、贺州、崇左、防城港、贵港、来宾等8市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支队,45个县(市、区)建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自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连续选派了6批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全区各县(市、区)司法局挂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增强一线执法力量。社区矫正用警实现全覆盖。年2月23日,我区首家镇级社区矫正社工服务站在岑溪市岑城司法所挂牌成立,这是梧州市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益尝试。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推进以来,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在南宁、柳州、梧州、贺州等市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在试点的带动下,全区各地积极推动探索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通过项目化的方式向具有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矫正教育、心理咨询、社区服务等非执法类项目,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提高社区矫正教育质量。目前,我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情况为:自治区司法厅与设区市、县级司法局专职工作人员人;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人;社会工作者人,社会志愿者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既展现了法治威严,又彰显了法治活力。兴业县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犯罪时摔断腿致终身残疾。被判处刑罚后,黄某身心受到打击,对生活逐渐失去信心。工作人员发现黄某对中药种植感兴趣,其家庭有十几亩坡地,适合发展种植业,但黄某缺乏种植经验。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黄某参加。经教育引导,黄某不仅通过种植解决了生活困难问题,还不断通过扩大种植规模,邀请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到自家中药材基地参观并传授种植技术,发动指导本村村民种植中药材共同致富等行动积极回馈社会。今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南宁市青秀区社区矫正对象蒋某,主动向相关单位捐赠价值10多万元的医用物资。同时,组织并发动亲戚朋友、所在公司向一线基层防疫工作单位、社区和政府捐赠各类物资价值共计余万元。“我感受到了司法所和社区工作人员对我的关心、关爱,更坚定了认真接受矫正、回报社会的信念。”蒋某说。在蒋某的影响下,青秀区有18名社区矫正对象自发向一线单位捐款捐物共计余万元,为一线抗击疫情的单位解了燃眉之急。社区矫正对象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善举,彰显了社区矫正工作思想教化的实际成效。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我区每年组织集中教育达24万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9万人次,进行心理辅导3.5万人次,组织社区服务24万人次,开展技能培训、指导就业就学、落实社会保障、落实承包田等2.2万人次。各地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建成社区矫正就业基地36个,教育基地33个,社区服务基地个,进一步筑牢帮扶工作平台。年5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获司法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智慧矫正”筑牢防控屏障

“你已越界,请返回,并说明情况。”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社区矫正对象罗某开车到来宾与宾阳交界的一个加油站加油时,收到这样一条提醒短信。“手机定位”“信息采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驶上了信息化、智能化的快车道。年以来,我区全面建设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信息系统、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三大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基础数据司法部、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联网。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电子化率%,监管教育网络覆盖率%,数据共享率%,手机定位管理比率达97.0%。全区14个设区市、个县(市、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社区矫正三大系统正逐步发挥现代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传递、监督和教育作用,推动全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各地以社区矫正中心为平台,强化手机、定位手环等电子定位监管,结合视频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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