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铁两级法院发挥职能维护劳动者权益广西

广西新闻网南宁4月30日讯(记者陈思羽通讯员农懿楚)4月29日上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职业病跨域诊断引发投诉争议的行政二审案。上诉人广医院(医院)受理了被上诉人广东某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某材料公司)原职工祝某某等4人提出的职业病诊断申请并开展诊断工作。某材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关于“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规定,医院并不属于上述任何一个地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遂向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市卫健委)医院受理祝某某等4人的职业病诊断申请的行为违法,要求南宁市卫健委依职权进行查处。南宁市卫健委先后向某材料公司作出《调查报告》《答复函》,认为根据《职业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已于年10月17日作出《答复函》医院有资质对户籍地为广西梧州市岑溪市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故,医院接受祝某某等4人职业病诊断的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某材料公司不服上述答复意见,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涉案《调查报告》及《答复函》,支持某材料公司的诉讼请求。南宁市卫健委及医院均不服,向宁铁中院提起上诉。案件将在审理后择日宣判。据了解,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自年5月1日开展跨区划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强对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案件的审理工作,注重以实质化解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据统计,截至年4月28日,南宁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的案件件,审结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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