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岑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中直、区直驻岑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工作要求,我市属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严阵以待。为统筹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工作,现将疫情精准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措施要求继续做好防控工作,实行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畅通人流、物流,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防护物资供给,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防控策略与措施 (一)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排查和跟踪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 (二)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三)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社区和农村防控工作方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防病知识普及等工作,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聚餐。 (四)保障交通运输、城镇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五)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六)企业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七)取消不合理限制,企业与属地镇政府签订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后,不得再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开工时间。 三、明确事项 (一)各镇各单位要加强疫情动态分析研判,认真贯彻“外防输入”策略,严阵以待,落实疫情属地管理责任。 (二)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到位。各镇各单位要执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严格按照我市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外地返乡人员一律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了解健康状况;从重点疫区(湖北)来岑的务工人员,要有当地出具的健康证明,并到定点酒店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途经疫情区域的人员一律实行重点追踪,督促其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对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一律送到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三)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与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健康提示,落实网格化管理等相关防控措施,辖区内严禁聚集性活动、密闭空间内公共活动,一旦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应主动劝阻并向镇政府报告。发现疫情重点区域返程的家庭应作为重点监控对象,禁止家庭聚餐和密切接触等行为,对拒不配合者,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确保交通正常运转畅通,解除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村道交通检疫检测站点(除梧州市指定设置的28个交通检疫检测站,社区、农村值守点以外),取消临时出入证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及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和公交、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扫码出入制度,出入公共场所必须按要求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严格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实行扫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无智能手机扫码设备的村(居)民实行实名登记。 (五)各镇、工业园区管理中心要与企业建立疫情防控联络制度,加强对其他区域来岑务工人员的排查登记和跟踪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此类人员到岗后14天内不得离开企业区域。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收集整理企业招工用工信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镇各部门要充分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