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9月30日经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岑溪市公安局对以覃祖喜为首的涉黑恶集团7人执行逮捕。该涉黑恶集团涉嫌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损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多项罪名。为敦促在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现通告如下:
一、凡涉嫌参与以覃祖喜为首的涉黑恶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0月30日止,主动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或者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免除处罚。
二、凡在通告期间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顶风作案,或者到案后拒不坦白交代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友要积极敦促、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包庇、窝藏、帮助犯罪嫌疑人外逃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四、凡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提供帮助、提供隐匿场所、交通工具或者提供其他条件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和涉案受害人及时提供覃祖喜(绰号:阿喜公)涉黑恶犯罪集团的相关案件线索,大胆揭发犯罪,积极提供涉恶人员的线索。凡检举揭发犯罪、提供犯罪线索、协助破案或者协助抓获在逃人员的公民,依法予以保护并给与奖励。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及其家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六、在逃人员名单:
覃祖欣
身份证号码:
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