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第五小学年秋季期一年级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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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岑溪市招生委员会文件(岑招委[]7号)精神,我校今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盲、聋哑、弱智儿童,有基本自理能力和基本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按规定经申请可持残疾证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二)父母双方(或单方)在岑溪市内持有卡片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岑溪市居住、未入读小学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患有国家文件指定为传染性疾病的儿童暂不招收。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能报名。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即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就读需提供去年由岑溪市教育局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复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三)如果招收本地段内的户籍生后还有学位,学校再根据招生文件精神招收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属于五小地段内的进城务工子女。(四)招生范围1.樟木社区管辖区的适龄儿童。原樟木社区户籍居民因征地拆迁在探花一、二、三街居住并落户,造成户籍地址变更的,凭樟木社区证明材料确认后,可以到岑溪市第五小学就读。2.富民路号往东方向至富民路号;义洲大道龙井转盘往探花车站方向至义洲大道邮政局对面号九门寨石锅鱼(大四川鱼庄)左侧片区(包括幸福路、幸福一街)。3.义洲大道邮政局对面号往岑罗路方向至北环大道号(两广二手车行)左侧片区。4.从北环大道号(两广二手车行)往新车站转盘方向至北环大道松香厂东门(北环大道号)两侧的区民(包括盛世东方、岭南人家、公园里)。5.从永乐路2号至22号(双号),大中路号左侧片区,沿街向南至福星花园小区对面左街;旧三鸟生鲜批发零售点(碧玉家园小区)向南至富民路号(包括兴宁二街、兴宁三街)。

二、预报名注意事项

(一)预报名时间: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二)预报名地点:市五小校园内(三)预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所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请于报名时间内到所属学校报名,提交证明材料时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经学校审核验证后退还。

⑴户籍生(户口薄首页住址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并提供双方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法定监护人证明)和适龄儿童的《新生儿出生证明》。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

⑵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岑溪市(同住)的适龄儿童)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并提供双方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新生儿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居住证》。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首次领取居住证后,须按期进行年度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附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该住所最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纳税凭证、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新生预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或居住证,原则上应是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

三、审核程序

(一)各学校审验新生预报名材料,分类同步录入《年岑溪市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汇总表》,并于报名当天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由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名单进行核准。(二)教育局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入学原则和学校的实际招生数进行安排。如遇到某个学校入学人数剧增,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基本原则如下:1.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了预报名登记,相关材料经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才能录入统筹安排名册。若出现以下情况,该适龄儿童的学位分配则延期至本阶段统筹安排结束后由教育局视各校的学位情况予以安排。A.逾期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附近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的;B.家长填报的入学信息不真实,所交材料弄虚作假或不齐全的;C.适龄儿童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2.统筹安排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的顺序和依据按方案中的“招生录取方式”实施,统筹安排结果由各接收学校公布。3.凡经统筹安排已取得学位的适龄儿童,一律不能重新安排学位(指不能调整接收学校)。特殊情况需经教育局讨论通过。

四、招生录取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号)要求“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如出现生源已超量的情况,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参照下列排序方法分批先后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数录满即止。

第一批:户籍生(户口薄首页住址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生源入学排序说明,先后顺序共6类。

1类户籍生:房户一致、独立产权(户口和房产在市五小招生范围内在同一地址)。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

2类户籍生: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户口和房产不在同一地址,但户口和房产均在市五小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3类户籍生: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排序时,原则上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大小排序。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下同)

4类户籍生: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五小招生地段内无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5类户籍生: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五小招生地段内无房,但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政府保障性住房等情况的,该合法房产所有权人为非个人。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

6类户籍生: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属学校招生地段内无房,实际居住在租赁的合法房产。同等情况下,在同一地址租住时间较长的优先。如户籍生人数超出学位数,则按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第二批:学校招收本地段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教育局筹调配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录满即止,按以下排序安排:1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为岑溪市户籍的适龄儿童。2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岑溪市的《居住证》。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登记地址为准,合法住所登记地址应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对持有岑溪市的《居住证》,在岑溪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参照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超出学位数,则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排序。第三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工作和居住地跨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以工作时间和稳定住所居住时间长短为依据。1类跨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并在岑溪市廉租房小区居住。2类跨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并有交纳社保凭证,有稳定住所证明。3类跨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稳定住所证明。4类跨招生地段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有稳定住所证明。如同一类报名数超出学位数,则抽签录取。未被教育局核准由招生地段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布局、学位缺余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周边较近且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录满即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返回户籍或原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就读。

五、疫情防控

(一)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每一个家庭只派一位监护人来校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监护人按照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取号、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码(健康码为绿色)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听从现场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等候,保持一米距离。(二)监护人按照指定线路进入校园,按照流程做好预报名登记工作,报名结束后不在校园内逗留,及时离开。(三)监护人参加预报名前14天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来校参加预报名工作,应更换其他监护人参加。

六、温馨提示

(一)凡符合招生年龄的儿童在报名时间段内均可以办理预报名手续,录取不以报名先后排序为依据,家长不需要提前排队,避免长时间等候及拥挤。(二)因故搬迁到探花一、二、三街居住,造成户籍变更的樟木社区户籍原住民子女拟报读本校的,请先到樟木社区街委开好证明。岑溪市第五小学.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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