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机动车登记地为梧州市(含岑溪、藤县、苍梧、蒙山)的车辆,在梧州辖区(含高速公路、梧州市区)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到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及下属各中队办理了。
据相关法规: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另外,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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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心对群众安全感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如果您觉得公安民警的辛勤付出值得肯定,在有幸接到调查电话的情况下,请您给予我们的家乡岑溪作出肯定的回答,为岑溪点赞,为警察蜀黍点赞,您的回答与岑溪市的形象直接相关,您的肯定和满意就是全市公安民警的最大工作动力。衷心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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