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拜山注意岑溪一男子因此被拘留

3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一分局发布悬赏通告,征集乐业一起森林火灾案件线索:

悬赏通告

年3月18日14时许,在广西雅长兰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花坪管理站,即广西乐业县花坪镇南干村山林堡屯附近,当地小地名“麻坨”的地方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案件。为严厉打击犯罪,我局现面向社会征集火灾案件线索,并发布悬赏通告。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火灾破案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破案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人民币贰万元,并严格为提供线索人予以保密。

联系人:

余警官

谌警官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一分局

年3月26日

火灾现场图片:

马上就要到清明节了,广西多地陆续开始了拜山、扫墓的流程,又到了山火高发的季节。

广西多地发出倡议,希望大家注意祭祀用火安全。

希望大家切实注意清明节和“三月三”期间防火事项,毕竟,引起山火的后果可不简单:

岑溪一男子无视禁火令,

因祭拜引发森林火灾,现已被刑拘!

为了严防森林火灾,岑溪市人民政府于年1月20日果断出台了禁火令,要求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年1月20日至年1月31日),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然而,禁火令出台首日,岑溪市岑城镇百福社区的钟某志居然无视政府禁令,擅自违规野外用火引发了一场森林火灾。

年1月20日(大寒日)上午10时左右,钟某志伙同其家人钟某干、钟某华、钟某东、钟某南等人到岑城镇百福社区的益林板材厂后背山老得瘪山场祭拜,下午2时30分左右,祭拜时钟某志在坟冢的前方点燃两卷鞭炮,完后就陆续下山离去。

由于久不降雨风干物燥,燃烧未尽的鞭炮纸飞入草丛复燃,当日下午3点多,益林板材厂和中都丽城小区的居民都看到老得瘪山场燃起的大火并拍摄了视频。

1月22日,岑溪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失火烧山的犯罪嫌疑人钟某志执行刑事拘留。

一旦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失火罪

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清明祭拜,这样防火:

1.在焚香烧纸进行祭祀活动时,要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2.祭扫时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3.焚烧时一定要清理周围杂草,将需要焚烧的香烛纸张放置于焚烧桶、金属容器,防止因突然风大引起火灾。

4.切记,上山祭扫时请勿吸烟,更不要随意乱扔烟头。祭扫时要注意看管好儿童,教育儿童不要在祭扫时随意玩火,教育儿童不要自行燃放烟花爆竹。

5.在扫墓祭拜结束后,仔细检查四周有无未熄灭的火源,及时清理未燃尽的香烛、鞭炮、烟头和灰烬,并进行现场守护,要确认余火完全熄灭后才离开。

6.在扫墓时,如发现火灾请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在消防人员未赶到时请尽快远离火灾现场。有条件的尽可能移走易燃物品并向周围群众发出示警,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7.自行驾车前往墓地扫墓时,莫将车辆停放在消防车道上,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争取更多的救援时间!

今年清明节

倡导绿色文明祭扫,

生态节地安葬

希望大家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

理性追思文明祭祀

来源:桂风起综合广西消防、岑溪公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森林公安直属一分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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