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扶贫政策的要求,年梧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以下政策倾斜: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我市承办大病保险扶贫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以下称人保财险公司)已开展大病保险扶贫政策赔付,通过各村村医通知符合领取条件的贫困人员到人保财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扶贫理赔。但至目前,只有少部分符合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人保财险公司办理了申请赔付手续,还有大部分符合领取条件的贫困人员没有递交理赔申请资料。
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接到村医或人保财险公司通知后,尽快到人保财险公司服务点办理大病保险扶贫理赔申请,尽早享受基本医保扶贫政策,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保险扶贫报销办法报销材料:
(1)患者一卡通(参合证或医保卡或缴费凭证)、身份证、存折或银行卡(收复印件)
(2)如存折或银行卡不是患者本人的,需提供村委开具的关系证明。
(3)患者如身故需提供村委盖章继承证明。(收原件)
报销时间:
截止报销时间为年3月31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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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地点梧州市区: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四楼社会医疗保险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