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北流法院群众有所呼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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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是属于交通事故的案子,如果有什么困难,可以和我们讲,符合条件的我们给您开设绿色通道”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在针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案件,都会主动地询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年1月13日,在了解原告蒙某属于低保户后,立案庭为他们开设了绿色通道,缓交了诉讼费,并于当日立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到承办法官手中。

▲法官与当事人交谈

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往往会导致受害人及其家属经济困难,难以维持正常生活,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北流法院为交通事故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统一判决尺度,注重判后答疑,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尽快履行赔偿义务。

案情回顾

年10月13日的凌晨,家住岑溪的原告蒙某的丈夫唐某在北流无证饮酒驾驶摩托车与魏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唐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魏某驾车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唐某饮酒后驾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因魏某驾驶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约90万元。

承办该案的民一庭副庭长赵惠甜法官在收到案件后,安排书记员尽快排期开庭。了解到原告蒙某患肾衰竭需要定期做规律腹膜透析,无法工作,孩子正准备上小学,家公已年迈,除每月的元低保外,一家人无其他生活来源,这样的情况让赵法官放心不下,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因双方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用计算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对此,赵法官提议双方对原告蒙某劳动能力进行鉴定,考虑到蒙某经济困难,经赵法官的劝说,保险公司愿意先行垫付鉴定费用。鉴定结果出来后,蒙某属于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赵法官继续加速,尽快安排了开庭,7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8万,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赔偿.85元给原告。宣判后,经赵法官进一步地释法明理,被告保险公司表示息诉服判,并及时将案款兑现。

8月12日,原告带着孩子到北流法院领取标的款时,赵法官不忘叮嘱蒙某“你现在是家里的希望,孩子和老人都需要你的照顾,你自己身体也不好,要多注意,赔偿款要用到刀刃上,不要听信一些网络诈骗电话,回去的路上要注意安全,这段时间注意疫情防控”;对蒙某的孩子,赵法官则提醒他少玩手机,多听妈妈的话,努力读书。临别前,蒙某握着赵法官的手感谢道:“自我家那个因为交通事故离开后,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是你们的耐心、责任心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领到赔偿款也让我对生活有了很大信心,谢谢你们。”

▲当事人握手感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北流法院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涉民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不论民生大小事,都当成最重要的案件来办,处处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司法温度”。

文字:梁珊

原标题:《北流法院:群众有所呼声法院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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