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核定并公布了第七批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广西公布处文物保护单位,筋竹的云龙得中堂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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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得中堂(又名“德中堂”,是云龙莫家大屋最具代表的建筑)位于岑溪市筋竹镇云龙村委东面约米的半坡上,建于清末民初,占地面积.6平方米。
此次入选名单的筋竹的云龙得中堂在岑溪似乎并没有像天龙顶、白霜涧跟石庙这些景点知名度那么高,但并不能否认它在岑溪目前存在的古建筑以及景点之中的重要地位。
云龙得中堂的建筑格局是非常典型的岭南风格,没有经过过度的人工修补,仍旧比较完整的保存着清末明初岭南地区的宅第风格。
云龙村位于筋竹镇区东北面约8公里处,坐标位于两广交界的罗云大山脉中,山中的龙脉多而高耸入云,因此得名“云龙”。
“德中堂”是云龙莫家大屋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德保堂”,“德思堂”,“三树堂”、“安瓦堂”等,整个建筑群十分壮观。云龙村庄的道路四通八达,古建筑群之间的道路由青石板块铺就而成,纵横交错的青石板路遍布全村,曲径通幽,别致的古风之美在岑溪可以说是非常难寻的。
假期周末,此处十分适合市民们踏青观赏,苦于带家人孩子出游的市民朋友,也可以考虑在假期一同来筋竹的云龙得中堂享受悠闲的假期时光。
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参观欣赏古建筑的同时,也请爱护好我们的古建筑,不要刻写毁坏、乱扔垃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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